电君子播报 第351期|0414-0420

01

交易动态








      




西南电网与华中电网建立跨区电力互济交易协调机制
4月10日,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西南分部、华中分部及相关省份电力交易中心开展座谈,深入研讨并建立西南与华中区域跨区电力互济交易协调机制,更好发挥分部在市场协同和平衡协调等方面的作用。
年初以来,西南电网与华中电网间跨区交易互济电量规模达到75亿千瓦时,创历史同期新高。后续,随着金上—湖北特高压直流工程的投运,西南电网与华中电网的联系将更加紧密。西南区域与华中区域在电力资源分布和用电需求上也具有显著互补性。
据介绍,国网西南分部和国网华中分部将按照“月会商”模式,常态化共享共用市场信息,根据区域间能源供应和需求之间的季节差异,在年度和月度市场开展电力电量互换交易,实现跨区长周期丰枯互济;细化分析华中电网、西南电网高峰时段发电能力和平衡需求的时空差异,按需开展区域间交易磋商,以市场化方式提升电力供应紧张时段电网顶峰能力,推动跨区小时级错峰,实现长短周期结合的区域间电力合作模式。
双方还将加强在可再生能源消纳方面的合作,推动跨区绿电交易,同时加强与其他区域电网的协同。

详情请见:

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415/1436857.shtml




新疆交易电量突破9000亿千瓦时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14日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从2016年实施电力市场化交易以来,截至目前,新疆电力市场主体注册用户达到1.3万家,市场化交易电量累计达到9009亿千瓦时,突破9000亿千瓦时大关;市场化交易电量由2016年的196亿千瓦时增长至2024年的1500亿千瓦时,占新疆电网经营区内全社会用电量的比例由26.7%提升至73.5%,新疆电力统一大市场建设成效显著,电力市场已成为新疆电力资源优化配置的重要手段。
自2015年国家实施电力市场化改革以来,新疆作为国家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试点区域之一,从2016年开始加快推进疆内电力市场建设,出台了一系列加快电力市场改革、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完善中长期交易的政策文件。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作为电力市场交易的组织实施方,在国网新疆电力有限公司的统筹推进下,积极落实自治区推进电力市场化建设部署,创新引入包括年度、多月、月度、月内等多周期的中长期交易品种,同时通过建立“双边协商+集中竞价+挂牌交易”的多维交易机制,已初步建成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有机衔接的多层次统一电力市场体系。
在服务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方面,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一方面实施新能源与燃煤自备电厂替代交易,另一方面取消打捆比例限制,全面放开新能源参与疆内全品种中长期交易。同时,实施绿电和绿证交易,努力挖掘和拓展新能源的消纳空间。2025年,首次开展月内绿电交易,实现按周开市。统计数据显示,仅今年一季度,新疆新能源交易电量占比就突破35%,较2020年提升25个百分点。
新疆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交易部主任宋学强介绍,下一步,将继续履行好市场服务职责,围绕“保供应、稳外送、促消纳”重点工作,聚焦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建设支持“网源荷储”协同互动的交易平台建设,力争2025年新能源交易占比再突破、绿电交易规模再提升,为新疆建设国家新能源综合示范区提供坚强市场支撑。(完)
详情请见:
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415/1436867.shtml




预计到2027年江苏可再生能源消纳规模约1.3亿千瓦
4月4日,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获悉,截至3月底,江苏依托龙政、锦苏、建苏三条直流输电线路累计接收中西部清洁水电超7000亿千瓦时,相当于减少二氧化碳排放超6亿吨。
2003年,国家“西电东送”主动脉、三峡首条外送输电通道——±500千伏龙政直流工程投运,至今年3月底已累计向江苏输电超2500亿千瓦时。2012年,江苏境内首条特高压线路——±800千伏锦苏直流工程投运,至今年3月底已累计输电近4100亿千瓦时。2022年,全球首个特高压混合级联柔性直流输电工程——±800千伏建苏直流工程竣工投产,至今年3月底已向江苏输送清洁电能近600亿千瓦时。
2003年之前,江苏能源结构以煤炭等化石能源为主,全省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清洁能源占比不足5%。2003年后,随着新能源发展不断提速和西南水电的引入,江苏全社会用能的“含绿量”不断提高。至2024年,江苏全社会用电量中的清洁能源占比已超过30%。“减少碳排放超6亿吨,按2024年全国碳市场最低价69元/吨来计算,减排价值已超414亿元。”国网江苏电力调控中心系统运行处处长刘林介绍。
近年来,江苏积极推进省间绿电交易,山西、新疆等地的绿电通过雁淮、锡泰等特高压输电通道跨区输送至江苏。预计到2027年,江苏可再生能源消纳规模约1.3亿千瓦。国网江苏电力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快规划建设扬镇直流、南通—苏州GIL过江通道加强等工程,应用“嵌入式”直流、“交流改直流”、移相器等技术,提升输电能力和绿电消纳能力。
详情请见:
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414/1436786.shtml



一季度南方电网经营区域绿证绿电交易突破千亿千瓦时
今年一季度南方电网经营区域绿证绿电交易规模达1289亿千瓦时,同比实现爆发式增长,交易总量已超越前两年之和,跨省交易占比高达81%,单独绿证交易规模占全国75%,绿色资源全国范围优化配置特征凸显。
规模跃升凸显绿色消费升级。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最新数据显示,3月单月交易量飙升至829亿千瓦时,参与主体突破1.2万家,同比增长4倍,覆盖全国34个省级行政区。铝业、钢铁、化工等行业与电子信息制造、数据中心等新兴产业绿色电力消费占比达80%,折射产业结构低碳转型加速。
绿证资源“西绿东输”凸显。云南、甘肃、内蒙古、新疆等西部可再生能源富集省份成为绿证供应主力,广东、江苏、浙江等东部经济大省稳居需求前列,绿证绿电市场促进区域协同节能减排效应显著。市场价格维持在1—5元/张区间,价格波动与电量生产时间、区域供需和电源类型紧密相关。
政策市场双轮驱动成效显著。绿证与能耗双控衔接机制落地后,不少企业通过绿证绿电交易置换化石能源消费,为新上项目挪出用能空间。部分企业反馈显示,绿证即买即用,灵活性强,通过“绿证+技术改造”的组合策略,企业能有效平滑处理设备更新周期内的节能减排风险。
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近期印发的《关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绿色电力证书市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从制度上明确绿证成为衔接可再生能源消纳、能耗双控、碳排放双控的重要纽带,拓展在碳核算、碳足迹方面的应用。分析指出,蓬勃发展的绿证绿电市场不仅为东部地区提供高效经济的减碳方案,促进了西部新能源消纳,也通过市场化手段实现了绿色能源价值的转化,有利于形成“绿色资源优化配置、减排效果提升、产业协同发展”的良性循环,为能源转型和生态价值实现提供新路径。

详情见:

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415/1436980.shtml




广西发电装机量首次破亿 新能源占比超四成
记者4月15日从南方电网广西电网公司获悉,随着220千伏浦北壮岭风电场工程项目12号风机顺利并入广西主电网,广西发电装机容量突破1亿千瓦大关,达1.00004亿千瓦。所有电源类型中,新能源装机规模达4523.8万千瓦,占比45.7%。
广西电网电力大数据显示,“十四五”以来,广西新能源装机年均增速超41%,逐步形成集中式与分布式同步发展、陆上风电向海上风电持续延伸的新格局。截至目前,广西电源结构中,火电、水电、核电、新能源装机分别占比28.4%、19%、4.5%、45.7%,新能源已成为广西装机第一大能源和最主要的增量电源。
作为我国西部陆海新通道的重要枢纽、“西电东送”的重要通道,近年来,广西积极加快建设国家综合能源安全保障区,持续深化能源结构转型,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形成包含水、火、核、风、光等多种电源的省(区)级电网,能源品类更全、成色更绿。
详情请见:
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416/1437122.shtml




02

碳价成交数据









北京碳市场交易数据

2025-04-14—2025-04-18



 配额(BEA)本周成交数据
日期
交易品种
成交量
(吨)
成交额
(元)
成交均价
(元/吨)
04-14配额
(BEA)
——————
04-15配额
(BEA)
——————
04-16配额
(BEA)
——
——
——
04-17配额
(BEA)
——————
04-18配额
(BEA)
9,944924,792.0093.00

 配额累计成交数据
累计成交量(吨)累计成交额(元)
20,816,575(公开交易)
36,933,158(协议转让)
3,114,929,464.16




截至2025年4月20日 ,配额(BEA)公开交易累计成交量为2081.66万吨,协议转让累计成交量为3693.32万吨,累计成交额为31.15亿。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QKNtx4Q5zm-E22tb76nmg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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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9DoLhiLcuWAuhFfv2UEpv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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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mp.weixin.qq.com/s/ovk64nKRkCj5YM_FSv095A





03

政策新闻







海南:培育发展电力储能 建设智能电网和“虚拟电厂”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打造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的意见,大力发展绿色新能源。积极发展海上风电、光伏、核电等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培育发展电力储能,建设智能电网和“虚拟电厂”,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绿氢“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培育氢氨醇特色产业链。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装备制造产业链。
详情如下:
中共海南省委办公厅 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打造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的意见
(2025年4月9日)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内在要求和重要着力点。为抢抓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重大机遇,将海南打造成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实践地,经省委、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海南工作的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紧紧围绕“向种图强”“向海图强”“向天图强”“向绿图强”“向数图强”,积极营造开放、创新、充满活力的发展环境,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到2030年,海南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强度明显提高,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持续增强,“五向图强”领域新质生产力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大幅提升,成为比较优势独特、产业特色鲜明的新质生产力重要实践地。
二、构建“五向图强”领域新质生产力集群
(一)“向种图强”
1.建设服务全国的“南繁硅谷”。实施《国家南繁硅谷建设规划(2023-2030年)》,建成种业创新中心、南繁育种科技服务中心、国际玉米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中心等重大科研设施平台。推动全球动植物种质资源引进中转基地高效运行。推动南繁基地智慧化水平提升。深入实施种业振兴行动,加快攻克一批突破性品种。
2.大力发展“种源、种业、种市”南繁产业。全方位提高种业监管和南繁综合服务能力。创新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区域试验与特异性、一致性、稳定性测试同步试验机制,加快优良新品种的选育和转化应用。推进作物、畜禽、水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培育壮大生物育种、知识产权交易等新业态,打造一批种业优势企业,做强科研服务型南繁种业CRO企业,推进南繁种业高质量发展,建设种业开放合作高地。
(二)“向海图强”
3.优化深海科技创新创业生态。加快国家海洋综合试验场(深海)、深海科技创新公共平台等重大功能平台建设。谋划涉海大科学装置,推动南山港成为全国重要深海科考基地。建设海洋科技成果高效转移转化服务载体。率先推动深海全空间智能无人体系应用和标准建设。完善涉海数据共享机制,编制“智慧海洋一张图”。
4.实施再造一个“海上海南”战略。推动出台海南省促进海洋经济高质量发展条例。围绕重点领域建设产业创新平台,培育壮大深海油气、海洋新能源、海洋工程装备、海洋生物制造等海洋新兴产业,提升海洋渔业、海洋旅游、海洋运输等传统优势产业,超前布局深海资源开发等海洋未来产业。构建“需求牵引、装备制造、示范应用”的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产业链。主动对接国家深海工程,谋划“深海智造2035”战略。
(三)“向天图强”
5.加快商业航天发射能力建设。对标国际一流商业航天发射场,有序推动商业航天重大基础设施和科技创新平台建设。构建商业测运控体系,打造火箭回收及可重复使用创新平台。逐步建立成熟稳定的商业航天发射任务机制,实现低成本、高频次、安全可持续的商业化发射。
6.培育壮大火箭链、卫星链、数据链。推动出台海南自由贸易港商业航天发展条例。布局建设文昌国际航天城三大产业功能区。培育壮大涵盖商业发射、星箭制造、卫星应用等全链条的产业集群。完善商业航天发射共性服务平台,引进火箭研发制造关键核心环节链主企业,引导上下游企业聚集。建设国际卫星先进制造中心、国际星箭协同研发中心,引进卫星制造链主企业,引进和培育整星一体化设计企业。加大航天数据应用示范推广,推动卫星导航、通信、遥感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
7.发展“航天+”经济新业态。推动海南莫斯科动力大学筹备建设,加快布局航天博物馆、航天科技馆等一批文旅创新项目。支持开展太空育种选育技术创新和太空环境验证。探索开展太空制药基础创新。实施低空经济发展行动,积极稳妥推动低空经济发展。
(四)“向绿图强”
8.大力发展绿色新能源。积极发展海上风电、光伏、核电等清洁能源,因地制宜开发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清洁高效利用化石能源。培育发展电力储能,建设智能电网和“虚拟电厂”,推进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动绿氢“制储输用”全链条发展,培育氢氨醇特色产业链。打造“风光氢储”一体化装备制造产业链。
9.争做“双碳”优等生。滚动实施以海南热带雨林国家公园和低碳岛为主体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2+N”标志性工程。开展零碳园区、零碳工厂建设,打造中欧(保亭)绿色数字创新合作区,建设绿色低碳先进技术示范工程。积极发展碳捕集、利用和封存技术,丰富产品碳足迹、碳标签应用场景,努力让海南产品和服务的“碳足迹”更低。
(五)“向数图强”
10.推进智慧海南建设。实施信息基础设施高质量发展专项行动,加快推动5G-A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力争先行开展6G商用试点,加快建设全业务国际通信出入口局。统筹布局“核心+边缘”分布式算力节点,打造全岛算力“一张网”。全面推动国际数据交易中心建设。高标准建设数据要素综合试验区。
11.创新推动数字产业化。发展电子信息制造、区块链、人工智能、数据标注、卫星互联网等特色数字产业,培育千亿级数字经济产业集群。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数据出境管理清单(负面清单),大力发展游戏服务、影视加工、远程医疗、跨境电商直播、国际学术交流合作等各类国际数据服务,推动数字加工贸易发展。支持境内外企业在海南自由贸易港建设国际数据中心。
12.加快产业数智化转型。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加快推动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培育壮大智能网联新能源汽车、具身智能等新兴产业。支持海口开展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打造一批制造业数字化转型“灯塔”企业。鼓励数字转型服务商与制造业企业联合组建第三方专业化服务平台。开展“人工智能+”行动,推动人工智能赋能产业链供应链协同发展。
三、培育壮大新兴产业
13.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升级。推动石化新材料产业补链强链,形成油气勘探开采、油气加工及综合利用、高端新材料开发一体化的石化新材料产业集群。打造热带果蔬和高端水产品精深加工、健康食品制造等热带特色优势食品加工产业链。加强新型降解材料技术攻关,打造国内领先的全生物降解材料产业基地。
14.发展生物制造产业。突出生物育种、海洋生物制造两大特色,布局建设一批一体化、全产业链项目。争取海洋生物制造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落地,支持崖州湾国家实验室向生物制造方向延伸,打造生物医药产业创新中心,高标准建设医学科学院。稳妥有序引进人体干细胞制备、存储和检测等第三方服务平台。实施生物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推动国际创新药械引进转化。
15.推动现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深化服务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生产性服务业和生活性服务业“双轮驱动”,建立健全高标准服务业开放制度体系。加快现代物流业、现代商务服务业、大宗商品贸易等生产性服务业创新发展。大力丰富金融业态,支持跨境资金集中运营中心集聚发展,推进EF账户试点扩容,持续优化QDLP、QFLP政策。促进境外消费回流,打造“离岛免税+有税经营+跨境电商”多层次消费品供给格局,培育壮大新型消费。释放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效应,一体推进“医药研产城”建设。依托陵水黎安国际教育创新试验区探索教育开放新机制。
四、升级传统优势产业
16.打造世界一流旅游目的地。深入推进国际旅游消费中心建设,积极创建高A级旅游景区,培育热带滨海世界级旅游度假区。实施“X+旅游”战略,丰富“世界级”“国字号”高质量旅游产品供给,高品质打造环岛旅游公路及热带雨林国家公园生态旅游产品,发展沉浸式互动体验等新型旅游服务,推动文化、体育、旅游、康养等产业融合发展。
17.提高热带特色高效农业效益。编制农业科技创新行动方案,聚焦热带水果、畜禽养殖、现代渔业等优势特色领域加大科研投入力度,提升科技成果转化效率。加快实施热带优异果蔬资源开发利用行动,新增和更新换代榴莲、仙桃荔等热带优异果蔬。深入实施农业“接二连三”行动,构建农业全产业链,提升农产品附加值。
五、强化科技创新支撑作用
18.构建多层级科技创新体系。推动崖州湾国家实验室、深海技术创新中心、航天技术创新中心等高能级科创平台开展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打造特色鲜明的国家战略科技力量。聚焦南繁、深海、航天、数字经济、绿色低碳等重点领域,争创国家级创新平台。围绕种业、深海、航空航天、生命健康等领域,优化省重点实验室空间布局。加强产业创新研究院、创新联合体建设,制定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政策,支持企业建设技术创新平台。聚焦产业共性和关键技术,综合运用公开竞争、定向征集、揭榜挂帅、联合项目等方式开展攻关。实施基础研究行动计划。
19.深化科技体制改革攻坚。深化财政科技经费分配使用机制改革,对优秀科研人员、高水平研究团队和重大科创平台等给予长周期稳定支持。全面深化职务科技成果权属制度改革,探索职务科技成果单列管理。推进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扩面提质,开展职务科技成果留存部分“权益让渡”改革。实施科技成果“先用后转”“先投后股”模式。
20.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建立企业牵头主导的重点产业科技攻关机制,支持企业承担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建立健全企业类科研项目评审、验收指标体系。建立支持国有企业创新的容错免责制度,将研发投入纳入省属国企考核指标,推动在琼央企加大研发投入。对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给予奖励扶持。加大政府采购对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依法依规支持科技型企业利用直接融资工具融资。引导和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举办科创杯创新创业大赛。加强大型科研仪器协作共用网建设。
21.加强科技型企业梯度培育。聚焦石化新材料、生物医药、高端装备、数字经济等重点方向编制产业图谱,大力引进和培育科技型企业。深入实施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雏鹰行动”,持续培育壮大创新型中小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队伍。建立健全支持企业自主创新激励机制。
22.加强国际科技合作。推动实施国际科技合作标杆性项目,建设“一带一路”联合实验室。鼓励国内外研发机构在海南设立研发中心和组建联合研发机构。探索设置全球性创新议题,支持发起国际大科学计划,争取关键研究任务或相关组织机构落户。深化国际科技交流合作,积极吸引国际科研组织在海南设立办事处。
六、优化发展新质生产力保障措施
23.畅通教育科技人才良性循环。制定统筹推进教育科技人才一体改革实施意见。支持三亚崖州湾科技城等园区开展教育科技人才一体化发展试点。优化高等教育布局和学科建设,探索建设海南高等研究院,支持企业与高校共建现代产业学院,搭建“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加快实施《海南自由贸易港人才荟萃之岛建设方案》。推进“南海新星”项目、博士后“倍增行动”等青年人才项目,实施省级外国专家项目。建立科研院所、高校和企业人才“双向”流动机制。
24.加强财政金融扶持。稳步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推动“五向图强”领域研发经费投入增速快于整体研发经费投入增速。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对应用基础研究、前沿研究、科研平台建设的支持力度。发挥政府投资基金引导作用,合作设立子基金支持园区创业孵化、科技成果转化。鼓励公募基金、私募基金设立专注于海南科技创新、新型产业培育和产业转型升级的专项投资基金,推动天使投资、创业投资等向新质生产力项目聚集。
25.加强资源要素支持。依法依规对“五向图强”领域项目、科技研发项目建设用地指标、林地定额指标予以充分保障。合理统筹能耗、碳排放强度、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指标,推动生产要素向新质生产力特别是“五向图强”领域流动。优化自由贸易港重点产业园区“一园一策”,打造“五向图强”重要平台。
26.健全工作推进机制。建立海南省发展新质生产力联席会议机制,统筹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健全以“五向图强”为重点的新质生产力统计体系。各市县、省直各有关部门要强化工作力量,组织实施年度重点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支持政策。打造南繁、深海、航天等科普基地,制定提高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营造热爱科学、崇尚创新的社会氛围。

详情请见:

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414/1436712.shtml





两部门:鼓励完善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印发《新一代煤电升级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2027年)》(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鼓励完善电力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和煤电容量电价机制,合理体现煤电机组高效调节价值和环境价值。
《方案》指出,为适应新型电力系统发展,围绕清洁降碳、安全可靠、高效调节、智能运行等方向进一步深化拓展煤电技术指标体系,指导现役机组改造升级、新建机组建设运行和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
(一)深度调峰技术要求。根据机组类型、煤质特性、供热类型等区别,现役机组最小发电出力达到25%—40%额定负荷。新建燃用烟煤的煤粉炉机组在纯凝工况下力争达到25%或更低,根据煤质特性、炉型差异适当调整最小技术出力值。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最小发电出力达到20%额定负荷以下。机组在实现上述深度调峰能力的同时,尽可能通过自身调节或辅助调节方式兼顾一次调频性能。
(二)负荷变化速率技术要求。根据机组类型、负荷区间等区别,现役机组负荷变化速率达到0.8%—2.5%额定功率/分钟。新建燃用烟煤的煤粉炉机组50%及以上、30%—50%负荷力争分别达到2.2%、1%额定功率/分钟,根据机组煤质特性、炉型差异可适当放宽负荷变化速率要求。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负荷变化速率在50%及以上、30%—50%负荷区间分别达到4%、2%额定负荷/分钟。
(三)启停调峰技术要求。鼓励具备条件的现役机组、新建机组通过实施适应性改造或针对性设计制造,具备安全可靠启停调峰能力,循环流化床锅炉积极采用压火调峰。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需具备安全可靠启停调峰能力。
(四)宽负荷高效技术要求。现役机组年均运行供电煤耗、新建机组设计工况供电煤耗应满足燃煤发电机组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 21258)的相关要求。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采用超超临界、湿冷机组的,设计工况供电煤耗不高于270克/千瓦时,其它机型炉型、冷却方式可适当增加修正值,原则上应达到同类机组先进煤耗水平。现役机组、新一代煤电试点示范机组纯凝工况下30%负荷相比额定负荷的供电煤耗增幅原则上分别不高于25%、15%,新建机组力争控制在20%以内,现役机组、新建机组根据煤质特性、炉型差异、冷却方式、海拔差异等条件可适当放宽。
详情请见:
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414/1436766.shtml



上海优化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5日,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关于印发《优化我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以下简称《指引》)的通知。《指引》指出,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用电价格可按照“基准电价+上浮幅度”确定。具体如下:
基准电价为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平均购电价,平均购电价按照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月度总电费除以向电网企业总购电量计算确定。
详情如下:
关于印发《优化我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的通知
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0〕129号)要求,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工商业用电成本,现将《优化我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非电网供电主体应密切关注国家和我市电价政策调整情况,根据政策要求及时做好价格调整和结算工作,确保电价政策落实到位。
二、各有关单位要加强价格政策宣传解释,通过召开座谈会、现场会、发放告知书等方式进行政策宣讲,扩大电价政策的知晓度,推动政策落实落地。
三、市电力公司应严格按规定执行国家和我市电价政策,配合做好价格政策宣传,应利用营业窗口、电费账单、“网上国网”平台等多渠道开展政策宣传,将价格政策调整情况通知各非电网供电主体。对具备条件的用户,加大一户一表改造力度,彻底解决非电网直供电环节加价问题。
本通知自2025年6月1日起执行。
附件:优化我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5年4月12日
附件
优化我市非电网直供电价格政策的工作指引
一、关于终端用户用电价格的计算方式
非电网供电主体可结合实际情况按以下方式之一收取电费:
(一)“基准电价+上浮幅度”计费方式
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用电价格可按照“基准电价+上浮幅度”确定。具体如下:
基准电价为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购电的平均购电价,平均购电价按照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缴纳的月度总电费除以向电网企业总购电量计算确定。
即:月度平均购电价=月度总电费÷月度总购电量。
市电力公司应在电费发票或缴费通知单中明确标注月度平均购电价。
上浮幅度综合考虑非电网直供电合理线损等因素,由非电网供电主体与终端用户自行约定。执行大工业用电价格的非电网供电主体(即受电变压器容量、用电设备装接容量在315千伏安以上的工业非电网供电主体)最大上浮幅度不得超过6%,执行其他电价类别的非电网供电主体最大上浮幅度不得超过10%。鼓励非电网直供电环节的线损等通过物业服务费、租金等其他途径解决,电价不再上浮。存在多层非电网直供电情况的,终端用户用电价格上浮幅度合计不得超过上述标准。
(二)按照《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计费的方式
非电网直供电终端用户安装的表计具备峰谷分时电价和容量电价计量条件的,可按照“网上国网”平台每月公布的《国网上海市电力公司代理购电工商业用户电价表》中规定的峰谷分时、容需量电价标准和相关计费规则(与终端用户用电分类和电压等级对应)向终端用户收取电费,不得另行加收线损等费用。不具备相关表计条件的,按照“基准电价+上浮幅度”方式计费。
非电网供电主体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的,或采用光伏、储能等新型供能模式的,形成的损益由非电网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公平分摊分享,具体方式由非电网供电主体和终端用户自行协商确定。
二、关于非电网供电主体收取电费的相关要求
(一)非电网供电主体不得在终端用户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也不得与电费绑定收取其他费用,收取终端用户的电费之和不得多于非电网供电主体向电网企业和其他供电主体缴纳的电费。
(二)非电网供电主体自用电应配备独立电表,单独计费,相应电费由自身承担。物业公共部位、共用设施和配套设施的运行维护费用等,应通过物业费、租金或公共收益解决,不得以电费为基数加收服务类费用。
(三)非电网供电主体应建立电费收缴台账,如实记录相关电量、电价、电费、收缴费凭证等信息,非电网供电主体对终端用户抄表计量周期应与电网企业对其抄表计量周期保持一致,按市电力公司抄表周期公示。

详情请见:

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415/1436983.shtml



江西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明确将独立储能纳入市场主体范畴
北极星售电网获悉,4月16日,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文件明确,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建立健全我省“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完整市场体系,明确将独立储能纳入市场主体范畴,促进独立储能“一体多用、分时复用”。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和电力中长期市场,鼓励独立储能分时段签订市场合约,发挥其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支持独立储能依据《江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等规定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并按照“谁服务、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合理获取辅助服务收益。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期间,原则上不向用户侧疏导辅助服务费用。
详情如下:
江西省发展改革委关于支持独立储能健康有序发展的通知
各设区市发展改革委(能源局),赣江新区经发局,国网江西省电力有限公司:
为进一步明确我省新型储能市场定位,建立完善适应新型储能参与的市场机制、价格机制和运行机制,推动我省新型储能高质量发展,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关于加快推动新型储能发展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规〔2021〕1051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国家能源局关于促进新型储能并网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国能发科技规〔2024〕26号)等文件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了有关措施,具体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建立健全涵盖电力中长期市场、现货市场、辅助服务市场的新型储能交易体系,明确新型储能作为独立市场主体的认定标准,完善我省新型储能运行调度模式和价格机制,发挥新型储能在电力运行中的重要作用,提升新型储能总体利用水平,保障新型储能合理收益,促进我省新型储能行业健康发展。
二、适用范围
本通知提出的措施适用于已列入国家、省级试点示范项目清单的新型储能项目,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关于进一步推动新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和调度运用的通知》(发改办运行〔2022〕47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且以独立储能类别完成备案的新型储能项目。
三、主要措施
(一)布局独立储能示范项目。参照《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规则(试行)》有关要求,适时开展省级新型储能试点示范工作,鼓励在大规模新能源汇集、调峰调频困难的地区统筹布局一批独立储能项目,并建立省级独立储能示范项目清单。
(二)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电力市场。建立健全我省“电力中长期+现货+辅助服务”的完整市场体系,明确将独立储能纳入市场主体范畴,促进独立储能“一体多用、分时复用”。支持独立储能参与现货市场和电力中长期市场,鼓励独立储能分时段签订市场合约,发挥其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支持独立储能依据《江西电力调频辅助服务市场运营规则》等规定参与辅助服务市场,并按照“谁服务、谁获利,谁受益、谁承担”的原则合理获取辅助服务收益。电力现货市场未连续运行期间,原则上不向用户侧疏导辅助服务费用。
(三)健全独立储能价格机制。加快推动独立储能参与中长期市场和现货市场。鉴于现阶段储能容量相对较小,鼓励独立储能签订顶峰时段和低谷时段市场合约,发挥移峰填谷和顶峰发电作用。独立储能电站向电网送电的,其相应充电电量不承担输配电价和政府性基金及附加。
(四)强化独立储能调度运行管理。电力调度机构应充分调用独立储能设施,独立储能每年调用充放电次数原则上不低于350次,充分发挥独立储能系统调节作用,保障独立储能合理收益。电力调度机构可在电力供应紧张或电网安全运行需要时,统一调度运行独立储能电站,独立储能电站按照有关规定或市场化规则获取补偿。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独立储能综合监管和多部门协调机制,加强重大问题沟通协商,明确各方责任分工,形成能源主管部门统筹、多部门参与的组织领导格局,推动落实独立储能有关机制。
(二)加强技术支持。电网企业要建立技术支持平台,实现独立储能荷电状态全面监控和充放电精准调控,并指导项目业主做好所需一、二次设备建设改造,满足独立储能参与市场、并网运行和接受调度指令的相关技术要求。电力交易机构负责独立储能的电力市场注册和管理,披露和发布市场信息,提供交易组织、交易结算、合同管理等服务。电力调度机构依法依规落实电力市场交易结果。
(三)做好监督管理。各级能源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独立储能的调度运行监管,确保独立储能得到公平调度,获取同等权益和相当的利用率。市、县两级能源主管部门要贯彻落实“三管三必须”的总体要求,加强项目选址规划布局,强化独立储能的属地安全监管,配合相关机构指导、督促独立储能项目业主做好新型储能安全生产工作,保障独立储能按期开工建设和安全稳定运行。
以上政策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如遇国家有关政策调整,按照国家最新政策执行。
2025年2月26日
详情请见:
https://news.bjx.com.cn/html/20250416/143728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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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互联网信息资讯




国家统计局:3月发电量达7780亿千瓦时,增长1.8%

内容摘要:

4月16日,国家统计局发布2025年3月份能源生产情况。3月份,规模以上工业623种产品中有405种产品产量同比增长。其中,钢材13442万吨,同比增长8.3%;水泥15788万吨,增长2.5%;十种有色金属692万吨,增长3.7%;乙烯319万吨,增长6.1%;汽车304.5万辆,增长8.4%,其中新能源汽车129.8万辆,增长40.6%;发电量7780亿千瓦时,增长1.8%;原油加工量6306万吨,增长0.4%。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OTdtCd7Y3uEB479XzU_fWw




国家税务总局:一季度我国制造业发展稳中提质

内容摘要:

4月15日,国家税务总局最新增值税发票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我国制造业销售收入同比增长4.8%,增速较2024年加快0.9个百分点。一季度,高耗能制造业销售收入占制造业比重为29.2%,较上年同期下降1.4个百分点,反映降碳减排成效明显。制造业企业采购环境治理服务金额同比增长13%,增速较2024年加快4.6个百分点,反映绿色治理投入持续加大。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K6yB2Oc1DzB9QyK9He0mTg




南方五省区一季度绿证绿电交易总量超越前两年之和

内容摘要:

4月14日,广州电力交易中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南方区域绿证绿电平台交易规模达1289亿千瓦时,对应绿证1.289亿个,同比实现爆发式增长,交易总量已超越前两年之和,跨省交易占比高达81%,单独绿证交易规模占全国75%,绿色资源全国范围优化配置特征凸显。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mhHw9CVkNKcpzL6p9j0eTw


全球最大24000箱级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正式交付

内容摘要:
4月15日,全球最大的24000箱级双燃料动力集装箱船正式交付,该船采用了绿色燃料——液化天然气作为动力,可为船舶提供单个航次近2万海里的超远续航。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4-GDcTDCuj_32jZQkNrgEg


西部陆海“氢走廊”正式投运


内容摘要:

4月14日,我国首条跨区域氢能重卡干线当日正式贯通,并将开始常态化运营。这条西部陆海“氢走廊”始于重庆,最终抵达广西钦州港,全程约1150公里,中途设有4座加氢站,将带动重庆、贵州、广西周边中短途支线物流应用场景,是我国西部地区氢能产业发展迈出的重要一步。

详情请见:

https://mp.weixin.qq.com/s/u9xW4xX9B_KmIXK1dfeZ_A



 
近期煤价资讯


2025年4月上旬山西大混(质量较好的混煤,热值5000大卡)价格为598.0元/吨,较上期上涨0.6%


2025年4月上旬山西优混(优质的混煤,热值5500大卡)价格为675.0元/吨,较上期下降0.3%。


(数据来源:国家统计局)
详情请见:

https://www.stats.gov.cn/sj/zxfb/202504/t20250414_1959288.html




 (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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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国能国源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电力交易为基础业务、以新能源开发为发展方向的综合能源服务公司。

公司成立于2017年,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北京市“专精特新”企业、中关村高新技术企业、中电联3A级信用企业、北京市用户满意企业、北京市首届电力市场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同时也是全国唯一拥有集电力交易、碳交易资格及虚拟电厂聚合商资质三个特许牌照为一体的民营企业。

公司业务包括电力交易、碳交易、虚拟电厂调峰辅助服务、智慧能效管理、分布式光伏、综合能源的投资及托管等。公司秉承科技兴业、为用户创造价值的理念,以绿色低碳环保为方向,以用户需求为核心,通过科技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为用户提供电力交易、碳交易、虚拟电厂及综合能源服务。自2019年以来,一直稳居北京电力交易行业前三。     

公司注重人才培养及企业文化建设,核心团队均为华北电力大学研究生、本科生,拥有行业上下游资源和专业技术完美融合的复合型人才团队,是作为能源行业企业最大的优势及核心竞争力。公司工作多次受到政府、用户、行业协会的表彰。国能国源正努力用科技创新的力量及更加优质的服务,为用户、为国家早日实现双碳目标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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